目的: 分析浙江省学校肺结核单病例预警在传染病自动预警系统(简称“预警系统”)中的应用效果。方法: 从浙江省传染病自动预警系统产生的肺结核预警信息(包括预警信号数量、信号响应时间及响应结果等)和同期传染病报告管理系统中搜集2018年7月6日至2022年12月31日学校肺结核病例个案信息。以2021年2月24日为界点,比较预警对象调整前后预警系统的预警效果。结果: 2018年7月6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全省范围内预警系统共计发出35418条学校肺结核预警信号,信号数居前3位的地市分别为宁波市(7531条,21.26%)、温州市(6786条,19.16%)和杭州市(5344条,15.09%)。预警信号响应率为100.00%,及时响应率为97.60%(34567/35418),响应时间中位数(四分位数)[M(Q1,Q3)]为1.19(0.30,5.83)h。其中5498条(15.52%)信号经初步判断为疑似信号,经现场调查核实,符合预警对象的学校肺结核患者4714例,预警信号阳性预测值为13.31%(4714/35418)。调整预警对象后,每日预警信号数减少了-60.24%[(11.43-28.75)/28.75],疑似信号率上升了25.29%[(18.43-14.71)/14.71];不同诊断结果的疑似信号率[18.43%(1424/7728)]较调整前[14.71%(4074/27690)]明显提高,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χ2=63.256,P=0.000),其中,调整前、后病原学阳性[分别为17.94%(615/3429)和20.91%(586/2803)]和无病原学结果[12.81%(2316/18086)和14.80%(322/2175)]预警对象疑似信号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(χ2=8.560,P=0.003;χ2=6.676,P=0.010)。结论: 浙江省肺结核单病例自动预警运行良好,可初步实现学校肺结核早期预警,通过调整预警对象可进一步提升预警应用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