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核病与肺部健康杂志 ›› 2013, Vol. 2 ›› Issue (4): 278-282.doi: 10.3969/j.issn.2095-3755.2013.04.013
魏松庭,郑桂兰,闫兴录,李发滨,孙彦波
WEI Song-ting,ZHENG Gui-lan, YAN Xing-lu, LI Fa-bin, SUN Yan-bo
摘要: 目的 了解《黑龙江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—2010年》(简称“《规划》”)实施10年社会投入总成本与社会产出总的经济价值,进行成本-效益分析。方法 选取《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(2001—2010年)终期评估报告》中黑龙江省数据及《黑龙江省结核病防治规划(2001—2010年)终期评估报告》数据,对10年的数据汇总并利用Excel 2007进行分析。社会总成本由中央级经费、各级政府经费和国际项目经费等3部分构成;通过计算避免感染人数、避免新发患者数及减少死亡人数反映社会效果;社会经济效益由直接社会经济效益和间接社会经济效益构成;通过“成本/效益比=社会总成本/社会经济效益”的公式计算“成本-效益”。结果 2001年至2010年我省共投入结核病防治经费2.73亿元,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323 914例,成功治愈肺结核患者302 402例,减少死亡79 580例,避免新感染1 406 789人,避免产生新患者140 681例,为患者节省医疗费用达0.96亿元,挽回社会总价值约224.86亿元。每挽回一个伤残调整生命年(DALY)损失所需投入的经费为143.26元,每投入1元可产生98.8元的社会经济价值。结论 我省通过《规划》的实施,在控制结核病流行及促进经济发展中效果显著。